2023.10.20 (五) 10:10-12:15
當代亞洲與中國系列論壇 - ESG於當代亞洲的發展

  •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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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0日,由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主辦、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科技變革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協辦,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徵信中心獨家贊助,共同舉行第12場「當代亞洲與中國系列論壇」研討會,主題為「ESG於當代亞洲的發展」,為全英文實體進行,邀請世界頂尖大學學者與會主講。本次會議的主持人為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蘇怡慈副教授,主講人為澳洲雪梨大學法學院Jason Harris教授,新南威爾斯大學商法學院Anil Hargovan,澳洲莫納許大學法學院臧正運教授,日本學習院大學Souichirou Kozuka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商學院Alan Koh教授,與談人為成功大學法律系陳俊仁教授及理律法律事務所熊全迪合夥律師

            蘇怡慈副教授首先代表李長晏院長表達對遠道而來主講人的感謝,在疫情後尤具意義。第一位主講人為Anil Hargovan教授,題目為「澳大利亞的ESG與董事義務之規範適當性」,會中介紹了現今社會中隨著人民對於企業投資力度的加大,故也期望企業能盡一定的社會責任並維持永續的經營。因此課予董事有以公司最佳利益為目的,並以合理、謹慎、勤勉的方式行使權力之義務。

         第二位臧正運教授主講「ESG對金融監管的影響」,接續說明ESG的定義與個人理解,並點出現行社會ESG發展對於金融監管的影響與挑戰,期許能透過金融監管來落實ESG方針,並使監管機構的注意力和監管資源能集中在其他更重要的原有業務上。如此一來,除了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機構的系統性風險之外,甚至未來得以因此減少貧困或資源匱乏的現象產生,進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第三位Souichirou Kozuka教授以日本法的股東行動主義為例,以日本法相關規定為主軸,提出現行公司治理缺乏強而有力的監督機制問題,股東提案權亦難以發揮有效的監督作用,故須仰賴政府立法使企業增加顧問委員會,並與多方會談達成共識,以解決企業內部治理困境。

        第四位Alan Koh教授則以究責機制為主軸,提出強化對不法行為的究責的觀點,或許可強化對從事違規不法行為的究責,如直接對董事強制執行等手段,以強化企業內部的不法行為監督機制。
   
         第五位 Jason Harris教授提出澳洲法上的經營判斷法則問題,提出現行法制下的經營判斷法則(BJR)應用非常有限,且難以事後完全有效的究責,故澳大利亞除了公司法之外,其餘各種法規皆訂有更嚴格的規定,使企業的ESG報告義務與相關的違法處罰都更為嚴謹和具體,避免企業違法行為未受公平合理的制裁。

           最後由熊全迪合夥律師則從實務觀點進行分析,陳俊仁教授總結,提出ESG概念落實中所可能出現的問題或挑戰,作為本次研討會的結語。

          本次會議,澳洲莫納許大學臧正運教授提出ESG對金融監管的觀點極具特色,反映科技變革、金融創新與資本市場發展息息相關,對ESG發展深具啟發,也奠定未來國際學術合作之基石,會議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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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10/20 ESG於當代亞洲的發展-全體與會者
(右一-熊全迪合夥律師、右二-臧正運教授、右三-Jason Harris教授、右四-蘇怡慈副教授 右五-Souichirou Kozuka教授、右六-Anil Hargovan教授、右七-Alan Koh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