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一)下午14:00~16:00「從CSR到ESG – 社會責任法制建立之挑戰」工作坊
 

  •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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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坊由本中心主任政治大學法學院吳秦雯副教授擔任主持人,邀請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暨永續創新學院院長方元沂教授、台灣大學法學院徐婉寧教授、政大法學院許耀明教授、政大法學院林佳和副教授等留學及長期研究美、日、法、德等國的學者專家, 透過分享各國從CSRESG社會責任在勞動人權方面的發展歷程、最新動向及面臨的挑戰, 進而對話討論我國建構社會責任法制與企業因應此趨勢的策略。工作坊有現場及線上來自政府單位、學術界、相關業界等60餘名嘉賓報名參加

               綜觀各國社會責任法制發展的共通性是從資本主義慈善角度向企業永續發展轉移的過程, 至今雖已逐漸形成部分具強制約束力的硬法, 但因社會責任較難有明確定義及量化衡量標準的特性, 大多經由軟法對主體行為作出指導和規範來共同推動; 同時社會責任導致增加經營成本, 實與企業經營以獲取財務效益的主要目的產生矛盾, 需賴社會及利益各方達成強烈共識合力推動,而且政府單位提供足夠誘因鼓勵支持企業也是不可或缺的。隨著國際化推進,跨國的全球供應鏈對各國勞動人權產生新的挑戰, 主要發生在供應鏈第三國的第三世界國家, 在努力減少強迫勞動或童工的問題時, 又涉及國際法中管轄權歸屬及適用法制的問題。面對當代問題,內國、國際、全球,硬法、軟法等交錯形式,公權力與自治力須做功能最適的組合

               首先方元沂教授分享美國對人權保護的企業責任主要是《負責任商業行為國家行動計畫》要求企業「在國內外供應鏈中遵守法律義務」並應盡盡職調查的努力, 指導原則的軟法; 有《外國人侵權法》、《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和《公平勞動標準法》等為企業侵犯人權的行為提供事後民事救濟措施;另有《關稅法》、《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等規範供應鏈責任和強迫勞動問題的相關立法, 並鼓勵企業採取措施打擊侵犯人權行為。然而在美國聯邦政府擬將ESG原則納入法律規範時,卻引發產業界及政界保守勢力基於「覺醒資本主義」(woke capitalism)運動的強力反對, 執政當局隨即採取反制措施,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要求監管單位在極為重要以及有社會衝擊的議題採取相應行動前,必須先取得明確的國會授權, 後續發展尚未明朗。我國與美國經濟活動非常密切, 應更加關注相關法制的發展。

                 台灣大學徐婉寧教授主要分享日本的情況, 探討ESG如何與勞動法結合, 對提升勞工勞動人權帶來正面影響。近年當局主要的努力在推動工作方式的改革, 以女性活躍促進法為例, 在雇用女性比例男女薪酬差異、男女管理職比例差異等基礎目標下,由各地方政府制定轄內政策鼓勵企業擬定行動計畫並提供企業優惠性差別待遇;同時也加強傳統的勞動法的規制手法,例如2018年修訂勞基法導入附有罰則之加班時數的上限規定在諸多措施努力下,日本於2024年關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達成情形,於166國中位居第18位,但性别平等的目標嚴重不足,在日本企業的永續報告書中,論及社會課題者並不多,消費者與投資家的關注也大多以環境課題為中心男女同工同酬或是對於邊緣化的勞工提供社會經濟的包容等課題,即使企業本身並未落實,目前尚不會對營業直接產生影響,實踐社會課題的意義也無法從經濟上加以說明觀察日本社會實際面所面臨的困境,我國近日引起極大社會重視的職場霸凌事件,在討論修法或制定專法的同時, 或許從ESG理念讓雇主先從建議申訴管道開始,就還是有實現的可能。

                 政治大學法學院許耀明教授則主要介紹法國國內法2017企業母公司與統包公司慎防義務法(La loi n°2017-399 relative au devoir de vigilance des sociétés mères et entreprises donneuses d’ordre)。這部法律是透過補充修正原有《商事法典》(Code de commerce),規範誠實申報透明揭露等程序義務,針對不論設籍何處只要在法國有經濟活動達到一定規模或雇用一定員工數以上就應受到相關規範約束。此法的精神在於風險角度,要求企業最核心之慎防計畫內容,須包含能合理辨識風險及防治人權、衛生安全及環境重大侵害之慎防措施,擬定減輕風險或預防嚴重損害之措施,針對風險存在或危害發生警訊之吹哨與通報受理,與企業代表工會組織協同建立相關機制, 並建立追蹤施行措施及其效益評量之系統。企業應管理的風險及侵害則包含企業本身、控股相關公司以及其作業相關轉包商、供應商之活動(包含子公司或被控股公司之轉包商及供應商),除規範企業外,也對民事訴訟之司法監督模式有明確規範。但在跨國境的案例上可能會引發爭議,因本法適用對象等於是將原本限於法國境內效力之法國法向海外延伸,使法國國內法產生「境外性」(extraterritorialité),可能會引起質疑!同時在國際私法範疇可能引起哪一國有管轄權及適用哪一國法律的問題等,有待逐步釐清。

                  政治大學林佳和副教授聚焦在探討跨國企業, 全球分工下企業管理著鏈上全流中跨國的各端點, 因此企業有能力要對其主導的供應鏈上的勞動問題負起責任, 德國的「德國供應鏈法」German Supply Chain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ct (LkSG)就是基於此邏輯。在處理勞動人權問題, 全球做了非常多的嘗試,例如各國的內國硬法、全球層次的勞動人權機制、乃至於雙邊與多邊的經貿秩序、安排公民社會或私人機制推動等等, 但收效甚微! 國際強迫勞動及童工等現代奴隸的數量還是很驚人, 主要是跨國企業供應鏈位於第三世界國家的第三國,但在進步國家的內國也有類似問題, 而我國則是以國內移工, 國際漁工以及學生入境工作較受到關注。我國已於20219月申請加入CPTPP,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英國都是CPTPP的會員國,台灣同時正與美國洽簽21世紀貿易倡議的「勞動專章」,「勞動專章」中要求各締約國應該禁止進口由強迫勞動或童工所生產的貨品,並禁止使用以強迫勞動或童工生產原料的貨品, 我國有必要瞭解與我經貿關係密切的主要經貿國家推動企業善盡人權責任的國際立法趨勢。

               本工作坊由政治大學法學院科技變革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主辦, 政治大學法學院多元文化與法律研究中心以及高齡社會法制研究中心協辦,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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